
NO.1 欧洲面孔捕手:伊万·罗迪克
“时尚有关衣服,风格却是身份认同。我从不会因为一件衣服好看而去拍摄,我是被人的魅力与独特吸引。”

他的拍摄原则真有点高深莫测,不屑解释按下快门的那个瞬间,那需要人、背景、天气和光都刚刚好,就像一种化学反应。他说他拍的不是时尚,而是风格,“时尚有关衣服,风格却是身份认同。我从不会因为一件衣服好看而去拍摄,我是被人的魅力与独特吸引,照片呈现的是人、背景与风格的综合体。光拍衣服太不好玩儿了,在大牌袭卷全球到处都是‘克隆人’的街上,找出那些卓尔不群的才叫有趣” 。

伊万·罗迪克街拍作品
伊万·罗迪克并不是个时尚摄影师,应该说,他的职业是“全职街拍博客

伊万·罗迪克街拍作品

伊万·罗迪克街拍作品
原来仅仅每个人拍个两三张,现在要拍15~20张。他会征询拍摄对象的同意,摄影风格参照荷兰摄影师里涅克·戴克斯塔,介于抓拍与摆拍之间,“我的意思是说,我会让他们摆出某种姿势,又抓住一瞬间自然的状态”。他每天只在街上大约待3个小时,其余时间用来筛选和上传照片,不是每张照片都会出现在他的博客上,他也经常收到失望的抱怨信,原来他是个搞采样的,现在就像个真正的苛刻的时尚杂志编辑,不能姑息不完美。他绝对不使用PS。为了防止错失那些锦衣夜行者,他在伦敦的公寓门口还悬挂了一台自动照相机,睡着的时候也能拍下过路人。
他说自己已经成了一个“职业”时尚工作者,却不同于传统,“时尚业以前是直线条的,设计师设计服装,一小部分快乐的精英时尚编辑被邀请去看秀,然后在杂志上像写‘圣经’一样发布趋势,这是大众获取时尚信息的唯一方式。现在有了博客,每个人都能成为媒体,传统媒体正在失去力量。在网络上时尚灵感随处可见,触手可得。我努力使我的博客成为一个圆滑的杂志,也许我那些普通人模特比平面媒体上穿着价值1.5万美元成衣的瘦骨头架子更有力量,他们让更多人感到时尚和美丽与自己息息相关”。
NO.2 纽约客着装速记员:斯科特·楚门


伊万·罗迪克的同道不计其数,齐名的有美国人斯科特·楚门(Scott Schuman)和他的博客“The Sartorialist”。一个博客可以被《时代》周刊选为设计界最具影响力的百强之一,这是在过去完全无法想象的。这个名叫the Sartorialist的博客,每月拥有一百万读者,轻松超越诸多主流时装杂志的发行量。而美国著名的出版集团Conde Nast成了吃螃蟹的第一人,代理起这个时装博客的广告来,首个合同在2007年9月开始执行。

其实,the Sartorialist无他,唯图多尔。这个名叫斯科特·楚门的美国人,是个时装工业的“老炮”,整天在世界各地飞,在街头拍了许多有型有款的“潮人”照片,日日上传至博客。2006年5月,men.style.com率先委约他以衣着光鲜的“型男”为主题,拍摄一系列街头快照。进而style.com也相中了他。如此月月积累下来,读者甚众,影响力日盛,style.com的幕后老板Conde Nast便索性代理起了这个明星博客的广告业务。
值得一提的是,当下最红的时装编辑之一,美国版《ELLE》资深时尚编辑(Senior Fashion Editor)——Kate Lanphear,就是The Sartorialist发掘的。每当时装季,在著名的街拍Blog“The Sartorialist”中,总能看见一个身影,顶着一头沙宣式的白色短发,穿着齐脚踝的高跟短靴,面无表情的盯着你。后来,在“人肉搜索”之下,Kate曝光于广大网络时尚痴面前。
现在,在时装周上能被斯科特拍到,并上传到The Sartorialist上,是全世界时尚编辑为之奋斗的目标。
NO.3 来自异乡的中国潮流观察员:费志远

在北京工作的美国人费志远(Nels Frye)把街拍图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上,他偏爱的主题似乎是老北京风情与现代风格的碰撞,博客专门设了个链接叫“胡同”,里面年轻人的时髦打扮和背后灰灰的砖墙形成了奇妙对照。

费志远作品

费志远作品“可爱的一对儿”们:左边是胡同里的北京情侣;右边是来居住在北京的日本恋人
每个周末,费志远都会拿上相机,到后海、王府井和西单这样的地方去街拍。“我一般会递上我的名片,自我介绍一下我和我的网站,再和他们聊天,然后就可以拍照了。”费志远说,“我想相对于本地人来说,人们对‘老外’做这件事比较理解。”充分沟通的好处是,拍出来的照片很少会有不直视镜头的情况,而这在其他街拍照片中经常见到。

被诟病的中国式穿法,在费志远看来是另一种时尚
一个学古罗马史的人也可以谈论时尚吗?费志远觉得这不是问题,因为他只关心“好不好看”。他不怎么看时尚杂志,因为它们一方面很商业化,另一方面“写得也不好”。他的时尚理念更多地来自网站,比如TheFashion Spot和Style.com的论坛。经常被诟病的一些中国式穿法,在费志远看来并没有那么难接受,比如夏天女孩子们穿很短的尼龙袜配凉鞋,又或是有钱的老板们腋下夹一个手包。他觉得这就像北京老太太喜欢穿花衣服一样,外人看起来可能很怪或者好笑,但“存在就是有道理的,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格,每个人对美也都有自己的见解。我妈妈也爱穿花衣服,也许全世界的老太太都是这样的”。
不过,很多男士在穿西装时领带搭配不太讲究,这让费志远很不舒服,“他们的领带可能都是很贵的名牌,但看起来并不好看”。费志远比较不理解的另外一点是,北京人看起来实在是太怕冷了,明明开车的人和坐地铁的人很多,但“穿羽绒服的人还是太多了,波士顿的天气比北京冷得多,但是只要做好头部保暖,穿羊毛服装出去就可以了,因为羽绒服太臃肿,不好看”。

费志远本人就是个爱秀的主
“我和我身边的朋友,很多人都买二手货。但中国人好像很难接受这一点。”费志远给记者看他的包,“这是我爸爸买的二手包,背了很多年,我觉得风格很好,就跟他要了来。”而他脖子上的丝巾,也来自于二手交易,摸上去手感很好,但并不是名牌。至于他身上的羊毛西装,则是找裁缝做的。
“在我的老家,裁缝的手工费很贵。”费志远说,“和成衣相比,找裁缝做衣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,很奢侈。”他很遗憾中国的裁缝店也越来越少,不过相对来说,还是个不错的选择。“找裁缝我可是专家。拿做西装来说,看看他用的是什么样的扣子,还有领子上的洞是不是真的,还是只是个线缝的假洞,基本上就知道了。服装市场里的裁缝,一般不如裁缝店里的手工好。而江苏、上海、浙江的裁缝技术普遍都很好——我听不懂方言,但是我可以问他们的老家是哪里。虽然价格也不见得很便宜,但是比买来的成衣穿起来好看多了。”
在中国女朋友的协助下,他的中文说得越来越流利,还了解“在中国,我应该在和记者喝咖啡时买单”,甚至在评论《芭莎男士》“风格太极端”和“Kappa更像本土品牌”之后谨慎地表示“这个最好不要写”。
“我打算将来链接更多的街拍网站,再加上一些制衣工作室的链接。”在费志远看来,自己来自哪里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让更多的人了解他所在的城市正在流行的东西,这将在未来变成触手可及的生意。

